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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的认购

日期: 2020-02-24 15:35:30 作者: 林君雄

  小编为大家准备《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的认购,本知识点属于《基金法律法规》第十六章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能够帮助大家减轻备考负担。希望大家能在备考过程中多多总结,多多练习,立足于教材。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知识点(一)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1.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步骤

  (1)认购。填写认购申请表,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一般情况下,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2)确认。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一般可于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退回投资人资金账户。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2.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方式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采取全额认购的方式。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认购结束后,再按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并考虑认购费用后将申请认购基金的金额换算为投资者应得的基金份额。

  3.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和收费模式

  股票型基金的认购费率最高一般不超过1.5%,债券型基金的认购费率通常在1%以下,货币型基金一般认购费为0。

  在基金份额认购上存在两种收费模式: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

  4.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用与认购份额的计算

  (二)封闭式基金的认购

  1.发售方式

  (1)网上发售:通过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联网的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向公众发售基金份额。

  (2)网下发售: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营业网点和承销商的指定账户,向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发售基金份额。

  2.认购价格

  按1.00元募集,外加券商自行按认购费率收取的认购费。

  3.认购程序

  (1)开立沪、深证券账户或沪、深基金账户及资金账户;

  (2)在资金账户存入足够资金;

  (3)以“份额”为单位提交认购申请。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将于3月日进行,为了能够在这次的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备考工作一定要做扎实,立足教材,坚持学习,按照计划严格执行,劳逸结合。天道酬勤,所有坚韧不拔的努力,迟早会有收获,在最后的这段时间要克服惰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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